四、平均主义与等级制度
听说,曾有某同志用与这同样的题目,在他本机关底墙报上写文章,结果被该机关“首长”批评打击,致陷于半狂状态。我希望这是传闻失实。但连稚弱的小鬼都确凿曾有疯狂的,则大人之疯狂,恐怕也不是不会有的事。虽然我也自觉神经不像有些人那么“健康”,但自信还有着足够的生命力,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至陷于疯狂,所以,敢继某同志之后,也来谈平均主义与等级制度。
共产主义不是平均主义(而且我们今天也不是在进行共产主义革命),这不须要我来做八股,因为,我敢保证,没有半个伙夫(我不敢写“炊事员”,因为我觉得这有些讽刺画意味;但与他们谈话时,我底理性和良心却叫我永远以最温和的语调称呼他们“炊事员同志”——多么可怜的一点温暖呀!)会妄想与“首长”过同样的生活。谈到等级制度,问题就稍微麻烦一点。
一种人说:我们延安并没有等级制度;这不合事实,因为它实际存在着。另一种人说:是的,我们有等级制度,但它是合理的。这就须要大家用脑子想一想。
说等级制度是合理的人,大约有以下几种道理:(一)根据“各尽所能,各取所值”的原则,负责任更大的人应该多享受一点;(二)三三制政府不久就要实行薪给制,待遇自然有等差;(三)苏联也有等级制。
这些理由,我认为都有商量余地。关于(一),我们今天还在艰难困苦的革命过程中,大家都是拖着困惫的躯体支撑着煎熬,许许多多人都失去了最可宝贵的健康,因此无论谁,似乎都还谈不到“取值”和“享受”;相反,负责任更大的人,倒更应该表现与下层同甘苦(这倒是真正应该发扬的民族美德)的精神,使下层对他有衷心的爱,这才能产生真正的铁一般的团结。当然,对于那些健康上需要特殊优待的重要负责者,予以特殊的优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一般负轻重要责任者,也可略予优待。关于(二),三三制政府的薪给制,也不应有太大的等差;对非党人员可稍优待,党员还是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感动更多的党外人士来与我们合作。关于(三),恕我冒昧,我请这种“言必称希腊”的“大师”闭嘴。
我并非平均主义者,但衣分三色,食分五等,却实在不见得必要与合理——尤其是在衣服问题上(笔者自己是有所谓“干部服小厨房”阶层,葡萄并不酸),一切应该依合理与必要的原则来解决。如果一方面害病的同志喝不到一口面汤,青年学生一天只得到两餐稀粥,(在问到是否吃得饱的时候,党员还得起模范作用回答:吃得饱!)另一方面有些颇为健康的“大人物”,作非常不必要不合理的“享受”,以致下对上感觉他们是异类,对他们不惟没有爱,而且——这是叫人想来不能不有些“不安”的。
老是讲“爱”,讲“温暖”,也许是“小资产阶级感情作用”吧?听候批判。
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