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限也是明文规定的不超过三个月,能延期一回,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因为我是心理咨询师,而来找我咨询的对象就有很多看护辅警。同时我也会定期去留置中心进行相关的心理健康疏导工作,所以我对这份工作还是十分了解的。
这份工作是做什么的?
自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成立了监察委员会,把留置工作写进了宪法,取代了以前“双规”,把被调查人限制在特定场所进行调查的一种形式。
而留置过程中,留置目标的人身安全问题就由看护人员全权负责。
看护人员在工作中不能说话,不能睡觉,不能乱动,24小时倒班负责目标在里面的安全,吃喝拉撒睡全部都要近身提防,防止目标逃跑、自杀、自残、泄密等。
留置的前几天,被调查对象心理压力通常都比较大,夜里睡不好……在不谈话的时候,通常就是两个陪护,全程也不会说话。房间比较安静,这个时候被调查对象可能会焦虑、压抑、孤独。
在看护人员长期昼夜倒班的过程中,目标精神状态倒是挺好,可是看护人员的休息却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很多地方在看护人员没有勤务的时候都不让外出,严重影响了看护人员的正常社交,私人生活。长此以往,任何人都会出现问题。
想解决这件事的根本在于首先向看守所、监狱学习,多配人手,然后轮休,保障看护人员的正常生活权利,同时在待遇方面适当倾斜,因为干这个工作对身体健康的透支非常严重,很容易出现健康问题,如果再没有什么赚头,那又怎么能留住人?
很多看护人员跟我提到过:虽然任务结束后一切顺利,但是功劳全是纪委专案组的,在事后论功行赏的时候根本没人提看护人员,同时看护人员在里面的地位也十分低下,甚至在部分地方的纪委眼里都不如留置目标重要。
这让看护人员怎么能够安心的扑到工作上去?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巴不得立这样的工作远远的,因为用同样的劳动强度去任何地方工作带来的劳动回报都要远远高于这个单位,而在别的地方还可以照顾个人生活、家庭、情感等等,这才叫过日子。
而进了留置中心,不管你有没有家,有没有对象,你都必须守着目标寸步不离,你要是想出去,人家就会以“怕走漏消息、怕泄密”为理由拒绝你。但你其实根本不知道任何秘密,甚至连目标是谁都不知道,可对目标真正了解的相关专案组人员却来去自由,真的不讲道理。
所以说不管是题主还是其他有志向的年轻人,看到我这个回答的一定要慎重选择!!千万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不然你可能会比坐牢还难受![作者:海南黑凤梨]
独特的声音?: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当下中国社会,纪委监委权力扩张的速度超过了内部法律法规制度成长的速度,后果是失控的监督权力吞噬了监督执纪执法的工作人员。
一个巴掌拍走了一个河南市委书记!那个书记可是从纪委口里走出来的,居然如此任性妄为,虽然与书记岗位权力大高风险有关联,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何以滋长出如此的任性,与其经历的环境脱离不了关系。看其简历,居然是纪委干部出身!纪委干部最大的权力就是双规双指,虽然被法律合法化为留置,但是最为诟病的是被监督者救济权利的剥夺,这一致命缺陷决定了纪委监委权力的扩大,会导致反腐败监督权的单项线性无线放大,致使反腐败机构成了权力失控的灾区,吞噬了所有在此环境中工作的纪检监委工作人员的心性,最终导致权力失控吞没了人性的平等,异化为权力的绝对腐败。
控制岗位风险的最好方法是限制权力,用完善的被留置人员救济权利制度管制留置权力,用人民监督约束失控的反贪监督权力,而不是内部监督(纪委监委内设监督)和自我监督!
书记一巴掌拍醒的是受害者秘书长,可是惊醒的却是旁观者,因为连内部的大管家吃饭做错地方竟然毫无还手能力,居然靠外人体制外的网上举报监督救济!这与纪委监委单向的监督模式何其神似!也难怪旁观者这么疯狂的围观,因为指不定下一个受害者就成了作为旁观者的你!
愿有朝一日,天下再无某书记及令人不能自我救济的巴掌神功!(知乎用户:心有灵犀一点不同)
留置不是刑拘,刑拘可以允许律师会见,留置不允许。
所以这种制度非常不合理,应该撑不了多久就得修法。(北京康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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